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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昌城投政务公开年报

日期:2017-0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南昌城投公司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南昌市人民政府官方网(www.nc.gov.cn)和南昌城投公司官方网站(www.exdartru.com)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司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丰和中大道456号,邮编:330038;联系电话:0791-83987267,传真:0791-83987222。
   南昌城投公司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各部室、子公司、项目办提供稿源,集团领导签字审批,办公室专人上传。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认真做好《条例》落实工作,根据《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南昌市城投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在南昌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2009年我司便成立了以漆永亮副总为组长,综合部副经理熊正强为副组长,李冰、李毅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司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并指定综合部作为城投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2015年重新调整政务公开小组以漆永亮副总为组长,综合部副经理熊正强为副组长,王铂钦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我公司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规范报送、上传审批制度,努力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凡政府《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为其他组织、人员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按照江西省政府统一规范要求,编制和更新本机关的政务公开信息指南和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并在南昌政务信息公开网站(http://59.52.188.219/wcm/app/wgzx.jsp)及时进行公开;将本单位的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在南昌市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并且在上述网站上设置“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指定了专人负责公开、更新政务信息,做到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及会议精神,2013年—2016年,由综合部牵头组织各部门深入开展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及“信息公开三项制度”等文件贯彻学习、宣传、培训活动,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写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南昌城投公司按照政府统一分类主动公开了本机关的政务信息。据统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60条,本年度新增63条。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南昌城投公司没有接到(包括网上依申请、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但是我们做好了充足的准备,确保所有依申请信息各部门都能够按照《条例》的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了申请人,答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指导下,我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少部分部门和员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对《条例》内容了解还不够全面、深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写作投稿质量有待于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本司的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司将总结经验,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实效性和群众的满意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建设。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认真查找、总结、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其他市直职能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改进工作方式。
 
  二是进一步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案;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