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supervision

南昌城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日期:2016-02-02

(2016年1月29日)

罗   辉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议程,现在由我向大会汇报集团公司2011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请予审议。 

    近几年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按照市纪委、市国资委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集团公司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工作回顾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2011年以来,集团公司纪检始终坚持教育、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定位,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作用,积极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督促集团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并组织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定期向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同时根据市纪委、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每年年初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有效促进了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近年来,公司纪检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多措并举,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廉政宣传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不想腐的道德防线,努力营造廉洁从业氛围。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上学习等方式,组织系统内党员干部学习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五次全会精神。

    二是加强廉政法规学习。不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等,配合集团公司党委《进一步深化“三转”“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集团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试题》考试,通过学习相关廉政法规,提升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意识,积极构建廉洁国企形象。

    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2011年以来,公司纪检不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包括《戒鉴》、《人生不能重来》、《反腐警示录》、《领导干部从业道德警示录》等近二十余部反腐教育片,以反面教材警醒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对规矩纪律的敬畏之心;严格执行公司高管每年不少于一次深入基层进行廉政文化授课的活动。同时,组织各子公司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分赴省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组织子公司100余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旁听西湖区法院关于建设领域犯罪案件的庭审。对重大重点工程项目采取廉政宣教主动上门的方式,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所有管理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先后共深入到13个项目工地,组织近700余人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活动。

    四是设立廉政教育平台。充分利用网站、公司业务管理系统、QQ、南昌城投杂志、集团公司电子屏、手机短信等平台,开展廉政宣传,将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些重要文件、重要法规的精神,进行及时传达,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同时引导系统内党员干部加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洪城清风”,点赞关注其动态,打造“互联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新模式。还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了机关和各子公司纪检监察人员的双向互动,形成了廉政文化网上宣传团队。

    五是加强纪检队伍业务培训。为适应新形势下纪检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多次选派纪检干部参加市国资委纪委组织的纪检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省、市纪委领导关于“三转”的部署和要求,对正确履行教育、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有了新的认识;今年以来,我们每季度由各子公司监察室轮流组织一次公司各级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学习交流会议,通过集中学习的措施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六是开展廉政文化宣传。2011年以来,公司纪检结合国资委纪委的各项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廉洁文化进工地”、发放廉政教育宣传册、举办专题讲座等一系统列活动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文化宣传工作,并利用新闻媒介积极宣传集团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近年来,集团公司共向市国资委纪委报送廉政信息90余篇,其中在《南昌日报》上刊登了12篇稿件,在南昌廉政网上刊登了18篇稿件,在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栏上刊登了近30余篇稿件。

    (三)强化制度执行,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集团公司党委在强化“严”字上狠下功夫,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强化制度执行,把监督“关口”前移。纪检监察室在集团公司党委指派参与对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实施过程中,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场监督招投标工作。对公司制定的《集团控制性采购项目监察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在试行过程中,坚决按照《细则》要求严格执行,从源头上有效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证。2011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实施监察(包括项目招投标监督)达73次,参与公司内部控制性采购项目竞价17次。近年来,我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先后还制定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集团公司考勤打卡管理规定》等制度,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四)强化内部监督,营造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按照市纪委、市国资委的要求,在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下,纪检监察室积极开展反对“四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廉洁从业承诺、红包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多种形式,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按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岗位规范和权限,认真履行职责角度出发,在全公司树立廉洁从业为荣,违法违纪为耻的从业观念。同时在工程建设一线,纪检监察室采取面对面谈话方式,对公司2013年以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了廉政预警谈话活动;要求严格遵守项目建设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 从源头构筑预防腐败防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渎职、举报、投诉、信访工作的清查处理力度,近年来调查并处理案件16起,在公司内部起到了预期的警示作用。2014年以来,由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和纪检监察室对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工作采取了随机抽球的模式,在南昌市建委提供的10家优秀招标代理机构中抽取来确定招标代理单位,纪检监察室监督随机抽球的全过程并将相关影像资料及纸质资料编号存档,截止目前为止采用抽球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共10次。通过采取随机抽球的模式,有效防止了人为因素的发生,进一步将监督责任落到了实处。

    (五)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为推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今年,集团公司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两个责任”的任务分解表,同时按照集团党委统一安排,对集团下属6个全资子公司开展检查,对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报道工作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情况、公司“三重一大”财务内控以及干部提拔任用工作6个方面进行严格的考评。检查结束后,分别对6家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各单位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各子公司“两个责任”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每周组织对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进行作风效能检查,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上班纪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在每年的春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前及时转发市纪委、市国资委相关通知,并短信通知集团全体党员干部节庆期间廉洁自律,禁绝节假日用公车走亲访友,办私事,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节日新风;集团公司纪检按照“三转”的要求,紧紧围绕“教育、执纪、监督、问责”八个字全面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扎实工作,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正在形成党委重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不足及改进措施

    1、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经常性教育有待加强。各子公司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宣传教育的主观能动性不强,往往仅限于上级部门要求的活动开展。公司工程建设领域属于职务犯罪多发、高发领域,各子公司并没有将廉政宣传教育放在议事日程上,重项目建设推进,轻廉政宣传教育是各子公司存在的不足。

    2、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纪检监察人员在履行监督责任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畏难情绪,在平时工作中不敢抓、不敢管,回避矛盾和问题,在困难和复杂的工作面前,存在老好人思想,对有些上班时不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没有严格按照考核要求真抓实管,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弹性有余,刚性不足。

    3、纪检监察人员素质与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存在差距。集团纪检监察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等方面欠缺的情况,部分子公司没有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纪检工作多由综合部门同志兼任,同时一些纪检监察人员走向纪检工作岗位时间不长,面对新的工作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工作力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离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集团公司纪检工作将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全面抓好监督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1、推进国资委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任务。坚决协助集团公司党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坚决协助集团公司党委抓好源头治腐预防腐败工作的落实,坚决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依纪惩防腐败,坚决落实中央“三转”要求,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要紧密结合集团实际,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同时根据集团实际,重新审视已经出台的制度,全面进行梳理,突出重点,全面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加强落实制度完成情况,将其制度完成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3、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增加监督管理实效。继续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国资委纪委的工作要求,将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贯穿于工程前期、招标代理、招投标、项目建设、材料采购等工作领域,尤其要对上级指定和群众关注程度高的重点监察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做到“预防为主、程序到位,全程参与,效果跟踪”,全面保证集团系统内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办事,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保驾护航作用。

    4、加强作风效能的监察。集团公司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组办公室将不定期不打招呼继续加大作风效能建设的明查暗访力度,通过这些举措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的作风建设,提高作风效能。

    5、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工作。继续完善纪检监察系统机构人员配置,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工作,继续由各子公司纪检监察室每季度组织一次纪检监察人员知识学习会议,通过集中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